眾議員蘭迪·法因(Randy Fine,共和黨,佛羅里達州),是眾議院共和黨最近當選的議員之一,他在社交媒體上大發雷霆,原因是他華盛頓公寓前任住戶的郵寄選票被寄給了他。
法因在X上寫道:「昨天,我在華盛頓的公寓收到了一張正式郵寄選票,收件人是一位我從未聽說過的女性。」並附上一張遮蔽個人資訊的選票圖片。「我在當選後就租了這個地方,距今已超過一年。任何人只需填寫、簽名,然後寄回去即可。」

「民主黨每天都在竊取選舉,」他怒吼道,要求國會通過總統唐納德·川普(Donald Trump)提出的《拯救美國法案》(SAVE America Act),這是一套嚴苛的新投票程序限制方案。
但社交媒體上的許多觀察人士,包括一位知名的前選舉官員,立即指出法因說法的漏洞,指出誤寄選票是法律已有內建應對機制的常見情況,並不能證明任何選舉遭到「竊取」。
美國經濟自由計劃(American Economic Liberties Project)的帕特·加羅法洛(Pat Garofalo)寫道:「*嘆氣* 我知道我的小帳號永遠無法比得上@RepFine的影響力,但這完全是錯的。除非選票上的簽名與選舉委員會存檔的簽名相符,否則選票會被直接作廢。」
Drop Site的朱利安·安德烈奧內(Julian Andreone)寫道:「『任何人只需填寫並簽名』,好像這樣做是合法的一樣。不對!那絕對是詐欺!」
最詳細的分析來自史蒂芬·里奇爾(Stephen Richer),他是亞利桑那州馬里科帕縣(Maricopa County)前共和黨選務記錄官。
里奇爾寫道:「當然,你只需要:1)偽造她的簽名(犯下重罪)。2)希望你的偽造足夠逼真。3)希望她(預期選民)不會致電選舉辦公室詢問為何沒有收到選票(若她致電,該郵寄選票將被停用,若已寄回則會遭到調查)。4)希望她不會寄回補發的選票或親自前往投票(若如此,則會發生與第3點相同的情況)。」
他補充說,如果這真的是一個如此普遍的問題,「那些大規模逮捕行動在哪裡?川普已執政18個月了。自2020年大選以來,已有許多雄心勃勃的共和黨檢察官和警長執政長達6年……你所掌握的,充其量不過是一個未造成任何損害的文書錯誤的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