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議員湯姆·蒂利斯表示,他已準備好推動《CLARITY法案》進入參議院委員會審議標記程序,為這項在眾議院通過後等待進一步行動的數位資產市場結構法案注入新動力。
《CLARITY法案》旨在通過界定代幣何時受證券法規範、何時應被視為數位商品,為數位資產制定更清晰的聯邦規則。該法案將把現貨數位商品市場的主要監管權賦予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同時在適用證券法的範疇內保留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權限。

蒂利斯表示,銀行對穩定幣收益率的大多數顧慮已獲聆聽並得到回應。他補充說,其他利益相關方可在審議標記程序開始前繼續與立法者誠信合作。
穩定幣收益率一直是延遲參議院採取行動的主要原因之一。部分銀行業團體和立法者對具收益功能的穩定幣產品表示擔憂,認為其可能與存款形成競爭,或模糊支付代幣與投資產品之間的界線。
蒂利斯表示,有關穩定幣收益率的立法條文可能在審議標記前四至五天公布,屆時利益相關方將事先獲得預覽。此時間安排將在委員會正式行動前,給予立法者和業界人士短暫的審閱窗口。
此次討論發生在《GENIUS法案》於2025年7月成為法律之後,該法案為支付型穩定幣建立了首個聯邦框架。該法律限制穩定幣發行僅限於獲許可的機構,要求以高質量流動資產進行一比一儲備,規定每月披露儲備情況,並適用《銀行保密法》義務。
《CLARITY法案》旨在解決美國加密貨幣監管中長期存在的爭議:特定數位資產究竟應主要作為證券還是商品進行監管。
該法案將賦予CFTC對數位商品現貨市場的主要管轄權,包括在功能性區塊鏈網絡上運行的資產。SEC將保留對代幣化證券及符合證券法標準的資產的管轄權。
2026年3月,SEC與CFTC聯合發布的解釋性聲明為數位資產建立了五類框架。這些類別包括數位商品、數位收藏品、數位工具、穩定幣及代幣化證券。
在該框架下,當Bitcoin、Ether、Solana及XRP等資產的價值與功能性區塊鏈網絡掛鉤而非依賴管理層承諾時,這些資產被列為數位商品的示例。傳統證券的代幣化版本無論採用何種區塊鏈形式,仍屬於證券。
《GENIUS法案》、《CLARITY法案》以及SEC-CFTC指引正推動加密貨幣合規進入更為明確的框架。企業現在需要識別哪些資產、員工、交易及信息流屬於特定監管類別。
合規團隊可能需要擴展限制名單、靜默期、內部人員監控以及重大非公開信息管控措施。穩定幣儲備事件、代幣上市、協議變更、安全事故及國庫活動均可能需要實施內部管控。
蒂利斯還提及涉及軟件開發者的顧慮,以及執法部門可能如何看待第1960條款下的執法行動——該條款是涵蓋未授權匯款的聯邦刑事法規。他提到了參議員辛西婭·盧米斯的方式,並表示他整體上支持該法案目前的立場。
白宮數位資產顧問帕特里克·維特表示,《CLARITY法案》有望為加密貨幣市場奠定更清晰的基礎。盧米斯也表示該法案需要在今年推進,並警告稱延誤可能使另一個重大機遇推遲數年。
逾120家加密貨幣企業已敦促立法者安排審議標記。下一個關鍵步驟是參議院銀行委員會是否將該法案列入議程,並在投票前公布穩定幣收益率的修訂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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