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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副總統莎拉·杜特蒂的彈劾審判於7月6日展開時,主審法官奇茲·埃斯庫德羅的首要事項之一就是解決定罪門檻的爭議。
隨著更多參議員發現自己無法參與審判,一些法律專家,甚至檢察官本身,都提出了降低定罪門檻的建議,隨後出現了關於需要多少票數才能對副總統作出有罪判決的問題。
參議員羅丹特·馬爾科萊塔和金戈伊·埃斯特拉達因不可保釋的貪污案件而入獄,而參議員羅納德·「巴托」·德拉羅薩則因在杜特蒂血腥毒品戰爭中的角色面臨國際刑事法院的有效逮捕令而躲藏起來。
憲法規定:「未經參議院全體成員三分之二同意,任何人不得被定罪。」
傳統觀點認為,根據憲章第六條第二節,「全體成員」一詞指的是24名參議員。但一種新興觀點認為,在確定參議院的多數或法定人數時,因停職而被法律取消資格的人不能計算在內。
埃斯庫德羅將投票門檻設定為16票。
他引用了Bayan v Zamora案,這是最高法院在2000年的一項裁決,源於各個團體質疑《訪問部隊協議》(VFA)合憲性的請願書,該協議確立了美軍在菲律賓部署的框架。
《訪問部隊協議》是為了回應1991年《菲美軍事基地協議》到期而制定的。1987年憲法第十八條第二十五節規定,到期後,只有在簽訂新條約的情況下,才允許美軍和設施進入菲律賓,該條約必須「經參議院同意,並在國會要求時,由全國公投中人民投下的多數票批准」,以及其他要求。
在維護《訪問部隊協議》的合憲性時,最高法院強調需要參議院全體成員三分之二的投票才能使條約生效。
該裁決還引用了第七條第二十一節,其中規定:「除非經參議院全體成員至少三分之二同意,否則任何條約或國際協定均無效且不具有效力。」
參議院於1999年5月27日以三分之二多數票同意當時總統約瑟夫·埃斯特拉達批准的《訪問部隊協議》。
1999年,24名參議員中只有23人在任。格洛麗亞·馬卡帕加爾·阿羅約在1995年的參議員選舉中名列前茅,其任期本應到2021年才結束,但她在1998年贏得副總統選舉後辭去了席位。
儘管參議院缺少一名成員,最高法院在Bayan v Zamora案中表示,參議院「應由24名參議員組成」。
裁決書寫道:「毫無疑問,該數字的三分之二,即不少於16名成員,對提案採取有利行動,無疑符合第七條第二十一節所述的必要票數。事實上,在進行投票時實際有23名現任參議員,這並不會顯著改變參議院超過三分之二的成員同意擬議的《訪問部隊協議》的情況,即使三分之二的投票要求是基於這一實際成員數字。」
它補充說:「在这方面,基本法明確規定,24名參議員的三分之二,或至少16張贊成票,足以符合給予主題條約同意的嚴格憲法要求。」
埃斯庫德羅利用這項裁決來證明他對彈劾法庭定罪門檻解釋的正當性。
埃斯庫德羅說:「我們所有人都必須在這場審判中遵守對憲法的同樣忠誠,這不僅影響條約的簡單批准,更影響被申請人的實質權利和人民的最高意志。」
這位參議員法官補充說,任何不同意的當事方都可以尋求司法救濟。
埃斯庫德羅說:「如果最高法院……對此問題作出與本庭所述不同的裁決,本庭和本代表團將忠實遵守該裁決。」
埃斯庫德羅指出,他的決定構成了彈劾法庭的一項裁決,並指出在隨後的審判日中,沒有任何成員提出異議。
參議員法官艾倫·卡耶塔諾也記錄在案,彈劾法庭的立場是,參議員只有在死亡、被最終罷免或辭職時才會失去其成員資格。
首席檢察官金基·盧伊斯特羅此前曾建議將定罪門檻降低到14票,她在6月6日的審判日後承認,這個話題極具爭議性。
她說:「很明顯……對於檢方來說,無論我們如何解釋門檻,我們都致力於提交證據,並以這次彈劾審判的成功結果告終。」
檢方發言人本傑明·「傑伊」·托洛薩 Jr. 於7月8日表示,他們的團隊尚未討論是否向最高法院提出此問題。 – Rappler.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