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FAA)於週二採取行動,擬終結長達50年以上的民用超音速飛行禁令,提出新規則允許飛機在不產生音爆的前提下突破音速飛行於美國本土上空。
美國運輸部(DOT)於6月30日宣布,FAA 已發布擬議規則制定通知,將以著重限制噪音而非速度的監管框架,取代實施逾50年的陸上民用超音速飛行禁令。
據《大紀元時報》記者 Tom Ozimek 報導,此提案標誌著落實總統唐納·川普上月簽署的行政命令的關鍵一步,該命令指示 FAA 廢除當局認為不必要地限制美國航太創新的相關法規。
「超過50年來,過時且過度限制性的法規使陸上超音速飛行的願景無法實現,扼殺了美國的創新精神,削弱了我們的全球競爭力,並將領導地位拱手讓給外國對手,」川普在命令中表示。
若規則最終確立,將為 DOT 所描述的新一代商用超音速飛機掃清道路,這類飛機能大幅縮短旅行時間,同時將1970年代初促使監管機構禁止此類飛行的噪音影響降至最低。
「恢復陸上超音速飛行不僅僅是關於速度,更是關於釋放美國創新力,開創旅行黃金時代,」運輸部長 Sean Duffy 在聲明中表示。
現行法規禁止民用飛機在美國陸地上空以超過1馬赫的速度飛行,僅在偏遠測試區域進行研究和測試時可獲特別飛行授權。
FAA 目標於2027年中期完成規則的最終確立。
根據擬議規則,全面性的速度限制將被以噪音為基礎的操作標準所取代。
航空器營運商須透過 FAA 核准的測量、建模或其他方法,證明其飛機能夠防止地面出現過高的音爆超壓。
透過採用以績效為基礎的監管框架,此提案將開創 FAA 所描述的「民用超音速飛機在美國安全、高效且具商業可行性運營」的明確途徑。
FAA 局長 Bryan Bedford 表示,創新技術使該機構得以重新審視數十年前制定的法規。
「航太工程、材料科學、降噪技術及新操作概念的進步將消除舊有的音爆問題,」Bedford 在聲明中表示。「這意味著我們最終可以廢除1970年代對美國領土上空超音速飛行的禁令,同時將對沿途社區居民及機場附近居民的噪音影響降至最低。」
週二的提案是依據川普的行政命令而來,該命令指示 FAA 在180天內廢除陸上超音速飛行禁令,並在制定永久性法規之前建立臨時性的噪音認證標準。
該提案在刊登於《聯邦公報》後,將開放公眾評論45天。
運輸部表示,除此第一項擬議規則外,FAA 計劃於今年稍後提出另一項規則,為超音速飛機建立降落和起飛噪音標準。
「我們正以閃電般的速度安全推動航空技術的下一次量子躍升,為美國飛行大眾帶來令人振奮的全新飛行方式,」Duffy 在聲明中表示。
FAA 引用 Boom Supersonic 於2025年2月進行的 XB-1 試飛,以及 NASA 的「無音爆閾值遠場調查」(FaINT)研究,作為技術進步已使全面禁止陸上民用超音速飛行過時的佐證。
Boom Supersonic 創辦人兼執行長 Blake Scholl 對週二的公告表示歡迎,在 X 上發文稱「將超音速飛行合法化是慶祝美國建國250週年的絕佳方式!」
「無音爆超音速飛行在技術上是可行的,」他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