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活動家李林泰呼籲對慣性交通違規者實施強制道路安全教育、吊銷駕照及強制社區服務等懲處措施。(Bernama圖片)
吉隆坡:社會活動家李林泰表示,嚴重交通違規的罰款應與違規者的收入水平掛鉤,以確保罰款對所有收入群體產生同等的阻嚇效果。
李林泰。
身兼安全社區聯盟主席的李林泰表示,現行劃一罰款制度對違規者的影響並不平等,同一罰款對高收入者影響甚微,卻對低收入者造成沉重負擔。
他說:"對於財力雄厚的人而言,500令吉甚至1,000令吉的罰款或許影響不大。但對低收入人士來說,同樣的金額卻可能帶來相當沉重的負擔。"
他表示,值得考慮採取更公平的做法,即在切實可行且適當的情況下,將某些嚴重交通違規的罰款與違規者的財務能力或收入水平掛鉤。
他說:"這一制度已在多個國家實施,尤其針對嚴重交通違規,以確保不同收入群體對罰款都有同等的感受。"
李林泰表示,多個國家已成功實施按收入或累進式罰款制度,以確保法律制裁在社會各階層中得到更公平的執行。
他在歡迎政府提出透過加重罰則來強化《道路交通法令》的建議之際,強調任何罰款的增加都應以公平、相稱及有效的原則為依歸。
他說:"交通罰款的目的不僅僅是懲罰,更在於阻嚇。只有當違規者切實感受到其行為所帶來的後果時,阻嚇效果才能真正發揮作用。對富有違規者而言微不足道的罰款,可能無法達到這一目的。"
然而,李林泰提醒,任何向按收入罰款框架的過渡必須透明、在行政上切實可行,並應防範潛在濫用。
他促請政府在引入任何累進式罰款框架之前,研究國際最佳實踐並諮詢相關持份者。
他亦建議採取配套措施以應對慣性違規者,包括扣分制度、強制道路安全教育、吊銷駕照,以及與道路安全相關的強制社區服務。
"道路安全歸根究底是為了保護生命。法律必須對危害他人者保持嚴正態度,但在執行上亦必須公平合理。
"透過結合有效執法、公平罰款及持續的公民教育,我們可以為全體馬來西亞人創造更安全的道路環境,"李林泰補充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