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拒絕審理一項法律挑戰,該挑戰旨在澄清完全由人工智慧產生的藝術作品是否可以根據美國法律獲得版權保護,從而維持了先前要求必須有人類作者的裁決。
這場糾紛是由居住在密蘇裡州的電腦科學家史蒂芬泰勒提起的,起因是美國版權局拒絕註冊由名為 DABUS 的自主人工智慧系統產生的視覺圖像。
他在 2018 年提交了該作品進行註冊,聲稱該系統獨立創建了該圖像,該圖像描繪了一個風格化的場景,鐵軌進入一個由抽象植物和彩色結構構成的門戶。
美國版權局於 2022 年駁回了該申請,並得出結論:美國版權法只保護人類作者創作的作品。
後來,華盛頓一家聯邦地區法院維持了這一立場,該法院將人類作者描述為版權保護的基本要求。
該決定隨後於 2025 年得到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的確認。
唐納德·川普政府建議最高法院不要受理上訴,理由是美國版權法的法定框架始終將「作者」視為人類創作者,而不是機器。
這項結果維持了版權局對人工智慧生成內容的整體方針。在另一起案件中,該機構也駁回了與人工智慧平台產生的圖像相關的註冊申請。 Midjourney儘管這些應用程式涉及人類用戶,他們聲稱在指導生成過程中投入了創造性意見。
史蒂芬泰勒的法律團隊辯稱,此案對快速發展的生成式人工智慧領域具有重大影響,並警告說,繼續執行人類作者身份標準可能會在關鍵發展時期限制創意產業的創新。
最高法院的這項決定是在先前拒絕受理他提出的另一項關於人工智慧生成的發明專利權的挑戰之後做出的。
在此之前,美國專利商標局曾以美國專利法同樣要求發明人必須是人類為由,駁回了人工智慧產生設計的專利申請。法院的最新裁決強化了現有的法律立場,即根據現行聯邦法律,版權和專利保護仍然與人類的創造性和發明活動密切相關。
值得注意的是,人工智慧系統早在此類工具普及之前就已經開始創作原創作品,然而,如今的法律框架似乎與人工智慧生成內容在創意產業中的廣泛應用越來越脫節。隨著商業對生成技術的依賴日益加深,資金雄厚的工作室和專業創作者很可能會繼續挑戰現有的版權和所有權規則,從而增加監管改革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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