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家抨击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指其在削弱1965年《投票权法案》及其在划定选区地图时阻止歧视的能力方面负有责任。
"对于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而言,这是他在遗产上留下的一个巨大污点,而且是以一种非常糟糕的方式,"记者兼律师方凯蒂在接受律师兼教授莉娅·利特曼主持的《逆行者》节目采访时说道。"他的名字旁边已经有了一系列真的不太好的污点,但我认为这一个是其中最大的。"

路易斯安那州诉卡莱斯案以6比3的裁决于周三宣判。方凯蒂将这一裁决描述为"为共和党以种族为由进行选区不公正划分、将我们带回吉姆·克劳选民压制时代扫清了道路。"
利特曼指出,罗伯茨"以律师身份在里根司法部开始其职业生涯,致力于限制《投票权法案》,反对旨在扩大其保护范围以涵盖无意歧视的《投票权法案》修正案。"
利特曼补充道,罗伯茨作为谢尔比县诉霍尔德案意见书的撰写者,"拆解了《投票权法案》的另一个关键支柱。"她说:"所以,是的,他能够培养出这种制度主义者的外表和声誉。但他实际上是《投票权法案》问题上的强硬意识形态者,而且一直如此。"
利特曼警告人们"永远、永远不要相信共和党任命的法官只是在尊重民主程序这一说法。"
她还指出,尽管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撰写了路易斯安那州诉卡莱斯案的多数意见书,"但罗伯茨是这份意见书中资历最深的大法官,这意味着他有权决定将意见书分配给谁来撰写。"


